close
人稱三千煩惱絲,長也煩,短也煩,直也煩,捲也煩,難怪佛家遁入空門後是將這煩惱絲先斬得一乾二淨再說,即使天主教徒沒有削髮的概念,但是頭上戴著帽子或者頭巾大致上也相去不遠。

從頭髮就可以看出每個人不同的審美觀點,這觀點經常是南轅北轍,意見聽在我耳裡經常是哭笑不得。在德國的那段時間,由於剪頭髮不便宜,所以趁去年九月回台灣兩星期時也順便將頂上的毛髮稍微修剪,接著在這半年期間就任由頭髮生長,直到回國才剪短。在頭髮最長的那段時間,前面的長度要是拉直大約是到鼻尖,而後面的頭髮幾乎可以紮個小尾,看得自己都覺得有些不習慣,不過當時拍的照片給幾個老師看到後,他們都說這個髮型好,很適合我斯文(?)的氣質。

不過這種長長的頭髮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的,至少在台灣這種炎熱的夏天,我自己留這樣的頭髮,都覺得熱到想殺人。至於家人也比較喜歡短頭髮的樣子,以前頭髮留稍微長了一些,就會被碎碎念攻擊。前幾個星期學伴從美國回來,看到我後聊了一下,就說:

“學伴,我覺得你頭髮太長了,看起來好像比較沒有精神。”

聽到這句話後,我就把之前幾個老師說我適合留長一點的頭髮的言論跟她說,結果最後還是沒有什麼結論(心中OS:永遠都不可能有結論)。從這支持長跟支持短兩個意見,就可以知道週遭朋友的看法有多麼南轅北轍。

結果前幾天把頭髮剪短後,碰到實驗室的學弟,見到面就對我說:

“學長,你這次的頭髮怎麼剪得這麼像中學生?”

我完全受到驚嚇,連忙問:”有這麼像嗎?”他的回答更是讓我噴飯,他認為我本來就有點娃娃臉的感覺,所以剪這種頭髮看起來年紀就更小了。想我活到現在,從以前人家講我看起來很滄桑,到現在竟然變成娃娃臉,我想不是整個大環境的審美觀有改變,不然就是年紀大了喜歡聽到人家的諂媚,再不然就是我的臉老起來放(這句用台語唸會比較有感覺)。

算了,反正夏天就把頭髮剪短,然後就慢慢的留長到冬天,順便可以保暖。如果想要讓人有耳目一新的驚艷感,大概得剪個很短的頭髮或者剪個龐克加上染頭綠色或者金色的頭髮吧。不過放心,在我腦袋沒有改變之前,我是不會這樣瘋狂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willia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